再开发用途物业
期房
闲置住宅用地
➡ 每次申请均需缴费,费用金额取决于物业的价值。
2024-2025 财年购买新房FIRB收费情况:
2024-2025 财年购买房二手物业FIRB收费:
二)海外购买者印花税
根据规定外国人在2017年7月1日或之后购买的新南威尔士州住宅用地产品时,应缴纳对应的关税和8%的附加税,总计约总价值的12%左右。
‼注意针对新建房(House &Land) 土地和建筑2本合同的产品时,仅需要缴纳土地部分对应的关税和8%附加税,总计约12%左右。
‼注意针对海外人士印花税附加税,同样适用于购买当天未在澳大利亚住满200天澳大利亚PR(永久签证获得人士)。
▶自2023年2月21日起:以自己的身份购买住宅相关房产或土地的个人,如果是以下国家之一的公民,将不再需要缴纳附加购买税:New Zealand,Finland,Germany,India,Japan,Norway,Switzerland,South Africa
▶自2025年1月1日起,海外购房者的附加税将由原来的8%增加到9%。
【海外买家印花税缴纳时间】
A) 购买现房:物业成交的同时
B) 购买期房:合同交换后的三个月内
三)海外人士土地附加税
⏩ 根据规定外国人在每年12月31日拥有的所有住宅用地的应税价值支付附加费。附加费没有免征额,附加费率自2023年1月起为土地价值的4%。自2025年1月1日起将从4%增加到5%。
⏩ 附加费根据每块住宅用地进行评估,并与所有权成比例。
⏩ 下列签证持有人如果在一个土地税年度内使用或打算使用和居住连续200天,将免除其主要居住地的附加土地税:
PR 永久签证持有人
持有特殊类别签证(类别444)的新西兰公民
伴侣(临时)签证持有人(309或820类)
退休签证持有人(410和405 类别)
必须在相关纳税年度的3月31日之前申请豁免,退休签证豁免自2020年土地税年起实行。
⏩ 自2023年2月21日起:以自己的身份购买住宅相关房产或土地的个人,如果是以下国家之一的公民,将不再需要缴纳附加土地税:New Zealand,Finland,Germany,India,Japan,Norway,Switzerland,South Africa
四)海外业主空置税
空置费申报表必须由以下住宅的外国业主提交:
2017年5月9日澳洲东部时间晚7:30后申请购房许可的海外买家,如果物业一年内有超过6个月以上的主观性空置,每年还要交空置税(annual vacancy charge)。
注意2017年5月9日澳洲东部时间晚7:30之前申请许可的海外买家不受到新税种的影响。
空置税=海外购买者申请的费用(FIRB)
自2024年4月1日起,空置税费已增加:
空置税=2XFIRB费用
ATO特别说明,用于短租(即租期少于30日)的房屋(包括用于Airbnb的房屋),即使其一年内真实的出租时间超过了183天,也不视为被真实地用于了居住,因此要缴纳房产空置费。
物业成交后的30天内必须在ATO土地和水域登记处记录您的物业,登记网站如下:
https://www.ato.gov.au/firb_land_registration/
即使住宅已被占用或可供出租,也必须每年提交申报表
申报网站:ato.gov.au/vacancyfeereturns
空置年是指从您连续持有该住宅权益的住宅的占用日开始的每个连续12个月的周期,每个住宅都是独一无二的,不是按日历年或财政年度计算。
【空置税是否有豁免权?】
如果可以证明在一个空置年度中至少有183天,您的住所无法用作住宅,您将无需支付空置费。但必须提交空置费申报表才能申请此项豁免。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您的住所可能被视为无法用作住宅:
住宅已损坏、不安全或不适合用作住宅
住宅正在进行大规模维修或翻新
法院或法庭的命令或英联邦、州或领地的法律禁止或法律限制将该住宅用作住宅
通常居住在该住宅的人因接受长期、住院、医疗或住宿护理而缺席该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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